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鉴别对象是否靠谱、丈母娘考核未来女婿的新型手段:婚前查征信。最近,有网友爆料,临近结婚前一周,女方查了男方征信,结果发现他欠了不少信用卡债和小额贷款,还有很多逾期记录,于是女生选择了果断分手。 这事儿一爆出来就登上了微博热搜,#婚前该不该查对方征信#迅速引起一波热议。结果,网友几乎一边倒向正方,都认为:必须查,不然等着帮他还债?等着家庭破裂?值得一提的是,“婚前查征信”这一手段还妥妥地得到了官方认证。现在征信很多用到了生活领域,比如女儿找男朋友,丈母娘会说,你得先把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拿来看看。那么,问题来了:对象的征信报告,是想查就能查的吗?鹅师傅温馨提示:未经授权,查询他人征信报告的行为,会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被侵权方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熟悉征信的小伙伴可能又要发问了:不是有些app号称可以代查征信吗?代查征信类 app
一群披着羊皮的“恶狼”
作为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显得至关重要。小到办信用卡,大到贷款买房、买车,都需要用到它。随着查征信的需求越来越多,各种app就大摇大摆地趁势而上,开发代查征信功能满足需求。它们大多打着“不用到银行奔走排队”、 “24小时快速免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对接央行征信中心”等等简单美好的口号,吸引着一波又一波的用户。你只要打开手机应用商店,输入关键词“征信”进行搜索,就会跳出十数条结果,随意选一个下载,就马上可以体验到这种熟悉的套路。手机号加验证码登陆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
同意授权
生成报告
没错,这一步一步,可以说是走向陷阱的操作,因为这些相当重要的个人信息就这么交出去了。
眼尖的你应该会发现:在这些app里,不仅号称会有查询征信功能,还有一些额外的功能明目张胆地刷着存在感,比如办信用卡、快速借钱、低息大额贷等等。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些所谓的代查征信app,只是充当着中介查询的角色,白白拿着用户的个人信息,到征信中心平台上进行查询,又或者跟有授权的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其接口接入官方征信系统。实际上,这些第三方app本身是不能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目前能够查询个人征信、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只有: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2018年,央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02号文,以下简称“102号文”)就对这类app进行了“封杀”: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要健全征信信息查询管理,严格授权查询机制,未经授权严禁查询征信报告,规范内部人员和国家机关查询办理流程,严禁未经授权认可的app接入征信系统。更可怕的是,这些披着羊毛外衣的app,可能背地里做着非法的勾当。据鹅师傅了解,这类平台明面上是代查征信,实际上却可能为现金贷平台导流,或是利用个人信息从事黑灰产业,与跟小额贷款、暴力催收、非法倒卖信息等机构串通起来,牟取暴利。在此,鹅师傅想特别提醒大家,查征信建议走官方正规渠道:1. 现场查询:到央行征信中心或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
2. 在线查询: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进行查询。尽管央行以一纸明文“扼喉”代查征信app,但它们还是活跃在不少应用市场上。不过,一旦这类app发生信息泄露或非法出售个人信息, 根据具体情节,可能会构成犯罪。鹅师傅想要划重点的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代查征信构成犯罪,并非没有实践判例。提供两个案号,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搜索下:“(2015)蒲刑初字第32号”、“2018新0102刑初242号”。无一例外的,法院都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有罪判决。以“2018新0102刑初242号”案件为例:
2016年6月,被告人马某某、顾某某在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做商业楼盘销售时通过他人知道,代查公民个人征信可以牟利。
于是二人分别通过社交网络寻找需要查询征信的人员,再通过邮箱等社交工具接收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用查询委托书。
然后,二人通过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张某某、芦某、王某某、王某,民生银行兰某某、浦东发展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某、杜某、邵某某、史某某、李某某、高某违规查询他人征信信息。
之后再通过社交工具将征信结果发出,并以此牟利。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马某某侵犯公民个人征信信息1728条,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判决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被告人顾某某侵犯公民个人征信信息1728条,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判决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本案其他在金融机构作为内鬼,参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也全部获得相应的有期徒刑和处罚金。
身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安全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如同空气一样。而我们就像穿着“皇帝的新衣”一样,可能在无奈地裸奔。每一次代查征信的背后,都伴随着一次个人信息的泄露。除了前面所说的代查征信背后的黑产,我们已经听到过太多令人触目惊心的信息泄露事件:比如:精心制作的简历,最低1块钱就能买到;捂在钱包里的身份证,2块钱就能获取上面的信息;多年的酒店开房记录,1500块就能查到……还有银行流水记录、个人航班信息、出入境记录等等,似乎只要肯花钱,就没有买不到的信息,想想都让人后背发凉。对于“内鬼”事件频发的金融、学校、酒店等领域,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机制,更需要强化对人的监管,将制度落实,同时加强对员工法律教育。对于普通人来说,应该加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减少在网上透露个人信息。最重要的是,当你发现网络黑灰产、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向微信公众号“12321举报中心、腾讯110”等积极举报。